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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河北11家养老机构的星级被取消
2021/3/8 13:11:37 来源:河北民政

2021年2月20日,河北省民政厅发布了关于取消11家养老机构星级的通报。据通报表述,被取消星级的养老机构,除收回星级标牌,2年内不得参加星级评定之外,同时自通报下月起,不再享受政府相关补贴。 

在此,提醒各个养老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抽查检查,督促指导星级养老机构规范运营秩序,提升服务质量,始终保持星级标准。

对不符合星级标准、出现欺老虐老等违法违规行为、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等问题的养老机构,尽快加强管理,自行整改,满足星级评定要求。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心理,不重视自身服务,或者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。

以下是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取消11家养老机构星级的通报全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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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民政局,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:

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”的重要指示,发挥星级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,提升我省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按照《河北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》(冀民规〔2019〕1号)规定,2020年省级统一组织对2018、2019年度星级养老机构进行了抽检。11家星级养老机构整改后验收仍不符合现有星级标准,决定取消其星级,现通报如下:

一、三星养老机构(6家)

石家庄市新华区夕阳红老年公寓

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合汇老年公寓

石家庄市鹿泉区仁爱老年公寓

石家庄市栾城区裕祥老年公寓

邯郸市肥乡区夕阳红老年公寓

邯郸市肥乡区天福安养院

二、二星养老机构(4家)

石家庄裕华区东明老年公寓

迁安市老来乐老年公寓

玉田县夕阳红老年公寓

河间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留古寺敬老院

三、一星养老机构(1家)

景县博华休养中心

取消星级的养老机构,收回星级标牌,2年内不得参加星级评定。按照《关于省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冀民〔2019〕107号)的有关规定,自通报印发下月起,不再享受相关补贴。

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性,精心组织、认真评定,确保星级养老机构符合标准、条件过硬。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抽查检查,督促指导星级养老机构规范运营秩序,提升服务质量,始终保持星级标准,打造示范标杆。对不符合星级标准、出现欺老虐老等违法违规行为、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等问题的星级养老机构,坚决取消星级,2年内不得参加星级评定;对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违反评定纪律的评估机构,取消今后参与评估工作的资格。

河北省民政厅2021年2月8日